融创•宏泰|融园项目和融创•宏泰|学府壹号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中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联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共同委托,拟对融创•宏泰|融园项目和融创•宏泰|学府壹号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融创•宏泰|融园项目和融创•宏泰|学府壹号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采购项目
2、采购服务内容:对融创•宏泰|融园项目和融创•宏泰|学府壹号项目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3、服务期限:按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提供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其法人印章,若本年度新成立公司,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印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承诺书需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签署)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的复印件)
③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按要求领取,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3年1月10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
2、获取方法:投标人应在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委派代表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20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1204室)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zcpa.com.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中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省联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志忠18086682252、童天熠18627939628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渭河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
联系人:唐颖
联系电话:15072530781
2023年1月9日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