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检察院资产租赁权拍卖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拟就宜昌市检察院资产租赁权拍卖服务采购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检察院资产租赁权拍卖服务采购
二、采购预算: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以成交金额的5%作为佣金,由买受人支付。
三、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一家拍卖机构,对宜昌市检察院所属资产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特殊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拍卖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六、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1、发放时间:2020年8月31日9时至2020年9月2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发放地点: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 57-6 号三峡云计算中心2105室)。
3、报名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4、报名所需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拍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发展大道 57-6 号三峡云计算中心2105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0年9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宜昌市发展大道 57-6 号三峡云计算中心2105室
九、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刘宇
联系方式:17707176199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九号
代理机构: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晴
联系电话: 15587932829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 57-6 号三峡云计算中心
发布网址: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yc.hbjc.gov.cn/)、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zcpa.com.cn/)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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