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三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7 00:00:00 丨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的通知》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第三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班)。一、培训时间11月7日-16日。二、培训方式本次培训为在线直播。三、培训对象本次培训对象为综合评价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四、培训内容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宏观经济、人才政策、领导力、会计师事务质量管理准则、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等。五、费用安排按照《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学员免收培训费。六、培训要求培训为直播授课,无回放功能。课程版权所有,请勿对培训内容(课程、测试等)进行拍摄、录制,或传播使用和对外发布。学员应遵守教学秩序,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学员应按照教学安排完成学习任务。学员在培训期间存在以下行为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予颁发证书:1.学习时长低于全部课程的85%或无故旷课;2.不服从教学安排且情节严重;3.严重扰乱培训纪律。七、联系方式中注协联系人:继续教育部李丽;联系电话:010-88250156;电子邮箱:li_li@cicpa.org.cn。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综合培训部王欣;联系电话:021-69768667;电子邮箱:wx202@snai.edu。附件:2022年第三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高级合伙人培训班)学员名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