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等两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00:00:00 丨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中“持续提升审计质量”和“完善审计准则体系”的要求,解决审计实务中的问题和难点,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我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两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包括Word格式电子版)反馈我会。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张妍袁小叶电话:010-88250202,88250208传真:010-88250066电子邮件:standards@cicpa.org.cn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征求意见稿)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及其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征求意见稿)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及其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1年12月24日